認藐視法庭罪 辯方:岑敖暉為確保示威者安全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7/06 11:22

最後更新: 2017/07/06 11: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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岑敖暉(右)認藐視法庭罪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20人,被指於2014年佔旺區彌敦道清場期間違反禁制令。律政司早前獲高院批出許可,起訴20人刑事藐視法庭,案件早前預審時,辯方表示其中11人將會承認指控,其中包括黃之鋒及岑敖暉等人,並押後至今日處理。律師求情指岑當日在場是為確保示威者安全。

代表岑敖暉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今日求情時指,岑案發時為學聯副秘書長,他相信普選、集會自由及公民抗命,以及對司法獨立非常自豪,而他現時為立法會議員助理,月入1.3萬元。岑當日到旺角佔領區是為澄清一個問題,即示威者是否構成障礙,及確保示威者的安全,而他當日主要是以喇叭呼籲示威者不要說粗言、及澄清現場戴紅色帽子的人士是否禁制令的代理人等,駱又強調岑過程中沒有使用暴力,及願向法庭毫無保留地道歉。